新客车和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充电设施在新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占不低于10%。 近日,南通市在去年重点抓好民用充电桩建设的基础上,出台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购置和更新新车电气化、停车场规划和充电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七部门联合发文重点做好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工作。 “车易买,电难充”,一直是新能源汽车推广中的难题。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加强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这是继2020年12月南通市出台《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后,分领域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目标的战略举措,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列入国家“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近年来,南通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但南通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占比仍落后于其他城市。与此同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急需加大力度补齐短板。 充电基础设施分为个人使用、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公用三大类。去年底,南通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南通市居民小区建设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指导意见,打通了居民小区自建充电桩“最后一公里”政策。 新客车和新能源占比不低于30%。 此次发布的《意见》,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置新车电气化、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等作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国家机关、公共服务单位、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电动汽车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处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工作人员表示,一是要加快事业单位车辆电动化进程,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比重,原则上新能源车占新增和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30%。二是加快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对现有停车场,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电动车的需求,按照“经济实用、快慢互助”的原则,主动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2021年起,现有公共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原则上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根据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逐步提高建设比例。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相关扶持措施,对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批5台10个充电桩正在积极建设中。 鼓励事业单位将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 《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得到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充电设施运营商与市行政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和服务凯发网址的解决方案,并在城市行政中心一期停车场建设了5套10个充电桩。按照一个充电桩一天可以给4辆电动车充电,一辆车一周只需要充电一次的计算,可以解决约200名使用电动车的工作人员的充电需求。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和事业单位车辆电动化,不仅能惠及相关单位职工,还能促进职工购买电动汽车的积极性。“市交通运输局还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根据各自的工作方式向公众开放充电桩,方便市民随时充电。 此外,除了事业单位、国企外,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众多社会事业单位也在按照一定比例推进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牵头编制《南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已列入2021年全市加快推进的实用项目。随着计划的逐步落地,南通充电桩的问题也将得到系统解决,电动车车主的后顾之忧也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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